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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 : 本站討論區封閉,如有任何意見,請利用數學學科中心討論區
發表人 admin 於 2008/10/19 11:30:00 (182 人讀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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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新聞 : 歡迎下載瀏覽: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參考指引相關資料
發表人 admin 於 2007/7/8 15:00:00 (1810 人讀取)

教育部於 92 年公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再於 93 年公布「普通高級中學課程暫行綱要」與「綜合高級中學暫行課程綱要」,後於 94 年公布「職業學校群科課程暫行綱要」。

九年一貫課程強調以學生為主體、並著重國中小課程縱向連貫與橫向統整,為延續此理念到後期中等學校,且為提升國家競爭力,乃研議「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參考指引」,建構中小學一貫課程體系,供發展中小學課程綱要之參考。

這份參考指引列出了學生在 12 歲、 15 歲、 18 歲(區分高中及高職)三個階段所應具備的數學能力,當初制定這份能力指標的時候,曾經召開三場公聽會分北區、中區、南區收集各界意見。

由於這些資料也是修訂數學課程綱要的重要參考,數學科課程綱要專案小組特別將其整理並公布於本網站,歡迎大家下載瀏覽(請見本網頁左邊下載區),並提供您的看法。

最新公告 : 歡迎下載瀏覽:焦點座談及公聽會意見收集及回覆
發表人 admin 於 2007/7/5 12:00:00 (1203 人讀取)

數學科課程綱要專案小組與本中心從 5 月 5 日開始,到 6 月 9 日為止,分別在臺師大數學系、臺大數學系、建國高中、臺中一中、高雄高中巡迴辦理了 5 場焦點座談會及 3 場公聽會。

由於無法讓所有老師與課綱委員面對面座談,我們特別將各場次焦點座談與公聽會的討論內容以 Q&A 的方式進行彙整。

也許其他老師的疑問正是您心中的疑問,誠摯邀請您撥冗瀏覽一下這份意見收集與回覆(請見本網站首頁左邊下載區),若有回覆不清楚或不週延之處,還請您不吝指教。

另外,課綱草案的修訂即將進入審查階段,包含了與九年一貫課程的縱向連結,與其他科目的橫向連結,以及另外一組專家學者的評論。目前課綱草案的最新版本是96.7.5,除了格式上依據總綱小組的要求作調整之外,最主要的改變在於將必修數學與選修數學分成兩個獨立的文件來處理。(請見本網站首頁左邊下載區)

誠摯邀請您密切注意最新的課綱版本,並透過本網站或 e-mail( 或專線電話(02-2303-4381 # 212)繼續提供寶貴的回饋意見給我們,謝謝您的熱情參與。

相關新聞 : 歡迎各界對課綱最新回饋意見表達看法
發表人 admin 於 2007/5/9 13:10:00 (1752 人讀取)

北區焦點座談第一場於 96.5.5 假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舉行,在此特別感謝臺灣師範大學數學系多位教授出席座談會,並給予課綱草案許多具體而寶貴的建議,這些建議將列為後續召開專案小組會議的討論重點。

課綱專案小組已將這些具體建議匯入 96.4.25 公告的課綱草案,另外獨立成一份檔案,期望呈現各界對課綱草案關注的重點以及課綱草案可能的發展趨勢。

因此,除了期盼各界以 96.4.25 最初公告的版本為主,表達您的看法之外,課綱專案小組也非常期待各界瀏覽其他教育伙伴所提出的建議,並進而提出贊成或反對的看法,協助課綱小組對各項爭議點作出最佳的結論。

本網站目前已將這份融入了最新回饋意見,但尚未定案的版本與 96.4.25 最初公告的版本並列(請見本網站首頁左上角特別醒目的文字連結)。

未來,經由焦點座談、公聽會或其他意見收集管道所得最新建議,將會隨時匯入這份動態的檔案,歡迎大家隨時注意該檔案的更新狀況,並根據這些回饋意見提供再回饋。

相關新聞 : 普通高中課程總綱科目學分數定案
發表人 admin 於 2007/4/26 9:20:00 (4181 人讀取)

以下新聞摘自教育部 96.3.13 新聞稿,全文請參見以下連結:

http://epaper.edu.tw/news/960313/960313e.htm

普通高中課程總綱修訂自95年8月迄今已召開48次會議,經彙集各界意見並由普通高中課程總綱修訂小組討論後,提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昨(12)日杜部長主持「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發展委員會」,原則通過普通高級中學課程修訂總綱科目與學分數。本次修訂總綱科目與學分數之主要特色如下:

一、實施延後分流:為實現高中通識教育及全人教育的目標,提昇國民整體的科學知能、強化試探的功能,呼應大學延後分化、不分系招生與強調通識教育的趨勢,加強未來高中生具有終身學習的能力,並具有人文、社會與科技知能平衡的素養,乃採取「延後分流」之規劃。

二、實施課程分級:因應高中生數量遽增,高中生占高中職學生總數的比例由31.92%遽升到55.91%,學生間個別差異亦逐漸加大,為因材施教、促進適性發展,宜提供不同程度課程,以符應學生需求。

三、橫向統整落實學生主體:為貫徹以學生為主體的理念,為減輕師生負擔,乃首次辦理高中各領域(學科)跨領域統整研討會,發現各學科不必要的重疊部分或各學科內涵邏輯順序欠佳部分,作為持續修訂各學科綱要的依據。

四、減少必修科目學分數:呼應「全國高中教育發展會議」建議「降低高中學分數及刪減必修科目」、學者專家發現、國際趨勢及學生期盼,必修科目必修學分數由140-142減少至138。

五、原列必修科目學分數減少者,另於選修中保障非升學選修科目:調查發現高二、高三選修開設升學類科者佔九成、九成九。故若僅增加選修科目,但不保障非升學之選修科目,則仍將造成高中選修開課仍以升學為取向。此次課程修訂減少藝術領域、生活領域與全民國防教育各2學分,但於選修課程中保障12學分,對非升學科目不但未予忽略,反而更予以強化。

六、強化學校專業自主,激勵非升學科目教師表現:原列必修科目學分數減少者,另於選修中保障,係將開課決定權回歸學校,目的在發展課程特色,營造良性競爭環境,激勵非升學科目教師提升教學品質,增進學校師生認同,從而提高其選修學分數或選修開課科目。

七、強化選修激勵學校發展特色,紮根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因應2009年8月即將全面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此次課程修訂經由減少必修科目,增加選修科目,激勵學校發展特色,發展優質學校,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紮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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